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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环节 确保有序推进
来源: 日期:2011-01-05 10:20:39 字体:

  11月11日下午,我市召开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会议,对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全体成员、县(市、区)纪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局分管领导和试点乡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和农业的领导参加会议。根据会议部署,这次试点工作总的目标是要在如何选好配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上出经验、出成果。时间从现在开始,12月底之前基本结束。每个县(市、区)都要选择1个乡镇或若干个村进行全面试点。试点一般按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组织。关键要把握好以下五项环节:

  一、把握好村级班子前期分析排摸环节,认真制定换届试点工作方案。一是派驻工作指导组。每个试点村派驻1个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人数不少于3人,由1名乡镇领导负责,选派得力干部参加,县级机关单位部门派人配合。二是开展选前座谈引导。派驻指导组注意选前座谈引导,座谈面一般达到党员、村民代表数的80%以上,进一步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特别掌握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和重点人物。三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乡镇在深入排摸的基础上,精心制订好试点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报市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

  二、把握好村级班子人选方案拟定环节,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一是控制村干部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成员名额,每个村一般3-7名,具体人数根据人口、村域和经济规模等情况确定。二是提高“五个比例”。即通过在试点中实施组织推荐、专职专选、选民编组等措施,使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的党员比例、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村级组织中的女性成员比例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和村党组织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比例都有新的提高。三是引导大学生“村官”进班子。鼓励支持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通过规定程序进入村级组织班子。

  三、把握好候选人资格把关环节,悉心指导各村制定选举办法。一是突出“四要五不能”。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要求,提出村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其中把“四要五不能”列为基础条件,“四要”即思想政治素质要好、“双带”能力要强、工作作风要民主、年龄学历要合理;“五不能”即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五类人员不能确定为村级班子候选人。二是严格把关村选举办法。乡镇(街道)党委指导各村制定选举办法,明确将上述资格条件写入村选举办法,并且规定“若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各村选举办法在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前,乡镇(街道)党委要审核把关。凡把关不严或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推行任职条件联审制度。县(市、区)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明确联审流程,规定乡镇(街道)专门成立审查小组,负责对候选人任职条件的初审,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按时审查和答复。

  四、把握好换届选举程序环节,确保依法有序进行。一是推行村党组织“公推直选”。着重把握好民主推荐、考察审核、大会选举等程序,其中注意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原则上由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共同推荐产生,群众推荐可采取以户为单位进行推荐、村民代表推荐、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推荐等多种形式,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提名。二是实施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着重把握好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村民代表推选、选举办法制定、选民登记、委托投票、流动票箱使用和大会选举等程序。三是统筹推进其他组织换届工作。在村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中,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在贯彻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的同时,坚持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选举方式,提高效率,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五、把握好岗位承诺环节,全面推行“三项承诺”制度。一是事先确定承诺事项。乡镇(街道)党委指导试点村“两委”班子针对本村发展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提出新一届村级班子工作目标和急需完成的事项,并把其作为各候选人竞职承诺的基础内容。二是开展竞职承诺和辞职承诺。组织各候选人以确定的承诺事项为基础,结合个人实际,就创业、责任、廉政和参选纪律等内容,向本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竞职演说或书面承诺,提出任职设想、目标或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各候选人签订辞职承诺书,对不能履行竞职承诺事项或出现应辞去现任职务的相关情况作出承诺。竞职书面承诺和辞职承诺书报乡镇(街道)党委备案,作为今后村干部履职依据。三是进行创业承诺。新一届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每年年底和届末,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在接受党员村民评议的基础上,由乡镇(街道)党委牵头,组织实施创业承诺情况的考核兑现,其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补贴、干部评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