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联合颁发的《聚英家园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房改[2010]19号文件精神,申请人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推荐和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调查(受理),报市房改办审核以下34名对象符合租赁聚英家园入园条件,现将入园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12月17日起至12月24日止,共7天),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者,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969064 ;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88999107;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89852917具体名单见附件。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