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报考资格条件作如下调整:
1、原“具有文秘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调整为“具有文秘、法律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原“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调整为“32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条件不变。法律专业包含法学类、法律各相关专业;其他专业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报名时间延至: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具体从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