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到今年12月底将基本结束。换届选举中,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把关。这是从11日的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的。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是我市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我市开展的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是为明年全市村级组织换届的全面推开夯实基础、做好准备。每个县(市、区)都将选择1个乡镇或若干个村进行全面试点。换届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市将在明年4月全部完成对5000多个村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换届工作立足“依法换届,和谐选举”原则,将在村“两委”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制度。同时,还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把关,明确提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候选人(自荐人)”。
此外,从今年开始,村级组织换届还将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四合一”式同步换届。试点一般按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其中,村党组织的换届将全面推行“公推直选”,对民主推荐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扩大,原则上由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共同推荐产生,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提名。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则全面推行“自荐直选”,尤其在村民代表推选上,将进一步改进推选方式,鼓励村班子成员和党员通过推选成为村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