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渔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近日,洞头县制定出台渔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在评选对象方面:评定的范围面向全县从事渔农业生产经营或以涉农产业为主业的渔农村劳动者,包括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渔农民技术人员四大类。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对社会贡献的认可,建立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构成的评定体系。
在评定程序方面:通过村党组织、合作社推荐和农民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根据渔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标准,确定需评选的渔农村实用人才名单。渔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人员进行评选。优秀渔农村实用人才由县委、县政府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渔农村实用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
在培养方式方面:以县委党校和县职教中心为依托,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通过发展渔农村实用人才现代远程教育、委托院校培训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广渠道、全方位的渔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注重提高渔农村实用人才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对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和职业角色转换能力。
在日常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渔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为人才的开发、培训、职称评审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提供依据,实现对渔农村实用人才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积极作用,为渔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技术交流、科技咨询等活动创造平台。
在优惠待遇方面:对获得县优秀渔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称号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每人每年提供科技资料费补助500元,并适时组织参加培训、考察、体检等活动。渔农村实用人才,可优先承包渔农业资源及获得渔农业开发项目、渔农业贷款、技术资料、良种和农机具设备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渔农村实用人才入党,并推荐他们进村级班子或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