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以依岗提诺、科学审诺、公开示诺、组织督诺、综合评诺为主要内容的“五诺法”,强化党员的服务理念,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开展依岗提诺。对照“五个先”、“五个优”的要求,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结合中心工作、单位职能、岗位实际、自身特点等,确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具体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完成情况。同时,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进行公开承诺,如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二、开展科学审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后,党员所属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岗位职责和所属党支部工作重点,是否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把关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围绕本单位职能任务,是否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确保承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开展公开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把公开承诺事项通过会议、村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会议公开。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党支部公开承诺事项,由党支部书记将承诺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向上级党组织通报践诺情况。二是公示栏公开。要求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宣传栏,将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活动简报等多种方式,将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公开,扩大群众知情面,拓宽监督渠道。目前,全市已有5000多名党员通过不同方式公开自己的承诺内容。
四、开展组织督诺。根据承诺的内容和任务,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三定”原则,严格督促完成承诺事项,做到公开承诺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每季度要对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一次,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和向群众通报。同时,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在2010年8月份中旬前完成公开承诺,对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确保工作实效。
5、开展综合评诺。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诺,每半年评议一次。一是个人自评。党员对公开承诺事项自我检查,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二是党员互评。党员之间采取谈心谈话、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相互评议。三是党组织考评。基层党组织在年终结合承诺、践诺情况,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评定结果作为评优、评先依据。四是群众参评。邀请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定期对所属区域党组织的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测评,开展有效监督、科学评价,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