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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二轮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专报第2期
来源: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日期:2010-07-28 18:36:11 字体:
 

温州市第二轮后进村集中整治

 

工作专报

2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0712

 

 

我市采取“五个三”措施

扎实推进第二轮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

 

为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明年村级组织换届做好准备,我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在去年第一轮后进村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采取“五个三”措施,扎实推进第二轮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

一、突出“三个重点”,明确整治对象。全市按行政村数10%左右的比例,倒排一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中心工作难以推进、维稳形势严峻、村级组织换届有难度的后进村,分“乱、散、软”三种类型进行集中整治。一是突出治“乱”。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不稳定因素凸显的村,以解决群众关注问题、调处群众矛盾纠纷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二是突出治“散”。对村级班子满意度偏低、村务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工作开展不正常的村,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三是突出治“软”。对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难以推进、各项任务难以完成以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屡屡受阻的村,以整顿村“两委”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排除社会势力干扰村级事务为重点,切实增强村“两委”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提高执行力。

二、划分“三个阶段”,把握工作节奏。整治工作从20107月开始至20113月底前结束,分排摸梳理、集中整治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一是排摸梳理阶段。结合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排摸确定后进村整治对象。对全市排摸出的后进村,落实“一村一策”,逐村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集中整治阶段。采取县(市、区)领导联村、机关部门包村、工作组住村等办法,综合运用组织整顿、思想教育、纪律处分、司法处理、行政处罚等各种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进行整治。三是考核验收阶段。对整治过的后进村,逐个进行考核验收。凡村级组织换届未完成的村,造成后进的问题以及主要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村,村“两委”班子满意度没有明显提高的村,一律不准通过验收。同时,对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推进力度。一是强化县乡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在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中的责任,把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县乡党委书记向上级党委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二是整合工作力量。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纪律监察部门加大对违纪村干部案件的查处力度;公安政法部门组织实施清障行动,全力打击黑恶势力和村霸地痞农经部门牵头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检查工作三是下派工作组驻点整治。对换届选举有难度、整治工作难以推进和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村,抽调熟悉村情、农村经验丰富,在当地有影响、有关系,以及近期拟提拔重用等三类干部,组成工作组驻点整治,并做到后进村不转化不脱钩,村级组织换届未完成不脱钩。

四、坚持“三个不准”,严肃工作纪律。一是不准隐瞒虚报。明确规定必须把矛盾问题突出的特别是换届有难度的村列为后进村,如果出现情况掌握不清或者隐瞒不报导致所辖村未能按期完成换届的,将追究乡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以及相关领导的责任。二是不准回避矛盾。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着力在解决造成后进的问题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整治一个、转化一个、巩固一个三是不准草率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凡发现把关不严的,要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注重“三个结合”,力求统筹推进。一是把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与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作为确保明年村级组织顺利换届的关键举措,力求通过集中整治,提前解决可能影响村级组织换届的各类问题,牢牢把握明年换届选举的主动权二是把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全力破解信访积案、社会民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受阻等方面的难题,努力为后进村办实事、办好事,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打开整治工作局面。三是把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与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整治工作中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切实推动全市后进村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省委

组织部组织处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