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民政局
2010年6月12日
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委办发〔2010〕59号)精神,现就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新社会组织,以增强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为重点,以争做“诚信服务先锋”为总载体、总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凝聚人心方面下功夫,努力使党组织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员成为服务发展、凝聚人心的主心骨。
通过努力,到2012年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培育一批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60个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组织,培育30名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员,在全市树立一批争做创业敬业先锋、争做诚信服务先锋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形成一批有温州特色、最具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明确主要内容
争做“诚信服务先锋”的基本要求是,在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努力抓好“三项建设”:
1、公信力建设。支持和帮助新社会组织加强自律诚信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自律诚信、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诚信奖罚、评价激励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完善社会责任体系,不断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带头开展诚信服务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树立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公众形象。
2、竞争力建设。支持和帮助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以负责人、党员和业务骨干为重点的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工作,建立健全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机制,推动服务品牌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社会服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凝聚力建设。支持和帮助新社会组织加强活力和谐建设,坚持党群工作一体化,建设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组织文化,构建关爱凝聚职工、服务奉献社会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关爱、激励、帮扶机制,积极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权益保障的工作,做到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待遇留人,创造有利于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友好环境,努力成为内部融洽、外部和谐的温馨家园。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争做“诚信服务先锋”的具体要求。
三、主要载体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特点,注重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好“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
1、组织开展“四学”活动。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广泛开展“学政治理论、学职业道德、学岗位技能、学先进模范”四学活动,依托各级党(政)校、各类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网络、网上党校等,采取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诚信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典型现身说法、反面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和职工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以党员为重点的职工教育培训,以创建“学习型党员”带动“学习型职工”培育,切实提升服务素质和服务本领。争取用3年时间,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率达到100%。
2、组织开展“百会结百村”共建活动。按照“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要求,选择100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100个农村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党组织要带头结对1个农村党组织。结对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共建活动,每轮结对时间一般为3年。结对党组织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支持结对村党组织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拓宽互帮互助的有效渠道,探索形成结对共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百会结百村”的督查指导,坚持定期表彰一批共建典型。
3、组织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示范活动。深入实施“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示范活动,通过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经营户挂牌、党员岗位责任承诺等载体措施,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努力使他们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的旗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党员找党员的“三找”活动,使每位流动党员亮明身份,并参加到示范活动中来。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党员示范岗,以此为基础,在全市创建100个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员示范岗。
4、组织开展“关爱服务”凝聚行动。广泛开展“关爱职工、服务社会”活动,深入实施“关爱在身边”行动和“反哺社会”行动,主动参与捐资助学、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大力推进党群工作一体化建设,重视加强新社会组织的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新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有条件的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关爱基金,有条件的党员要结对帮扶1名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群众。
5、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7•1”建党纪念日、“8•8”诚信日、党员集中服务月等,广泛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施新社会组织广场服务、“五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爱心志愿服务、诚信服务宣传月、党员公益活动日、党员与您同行等载体,组织党员和职工积极投身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去。各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实践活动。
6、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制度。拓宽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发挥作用的实现途径,形成参与决策、管理、服务、引导的有效机制。探索和推广“协会(商会)+会员单位”、“协会(商会)+市场”等党建工作模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研究探索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的制度,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培养、服务工作机制。探索推行“1+1”发展党员培养联系制度,重点解决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难的问题。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妥善解决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工作。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方式,逐步形成责任主体明确、条块职责清晰、共管机制有效的党建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党组织与新社会组织权力机构的关系,探索建立党组织参与社会团体换届人事考察把关制度,建立健全从新社会组织中推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和网上党建阵地建设力度。各县(市、区)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确定1至2个课题进行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党建工作创新成果。
四、基本方法步骤
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载体,按照六个环节,扎实有序推进“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先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列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和争优事项,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2、积极争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争创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
3、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次集中点评。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时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组织开展1次群众集中评议,可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评议结果要登记在册,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5、组织考核。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党组织的特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考核验收标准。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1次“五个好”验收考核。每年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落实“五带头”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6、评选表彰。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适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从2010年5月开始,创先争优活动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把“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纳入整个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统盘谋划,切实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领导责任。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2、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刊物、简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本行业本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本地本单位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注重培养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业务主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本地本单位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基层单位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上一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新社会组织党建处,wz889690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