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财政局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理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9〕49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成立后,县(市、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隶属于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全部划归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管理。
二、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隶属于温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管理,并在温州市财政局党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各地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划归后,从2010年5月1日起,党员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由温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负责。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费留存问题,由温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商温州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
四、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凭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温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转接。
温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可在全市范围内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五、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内统计工作自2011年起由温州市财政局机关党委负责。
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县(市、区)财政局党委(党组)、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要在2010年5月30日前做好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和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工作(需划归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名单附后)。
今后会计师事务所新成立党组织均由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审批。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30日
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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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需划归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 
            
             原组织关系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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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鹿城区五马街道党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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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鹿城区南门街道党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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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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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乐清市乐成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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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乐清乐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乐清市乐成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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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永嘉海天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永嘉县机关党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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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平阳县昆阳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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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苍南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 
            
             苍南县财政局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