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今年市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部署会,既是对前阶段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回顾总结,更是对下阶段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动员部署,目的就是要使今年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更加落实。刚才,鹿城区、瑞安市和市财政局、市工商联等4家单位分别介绍了贯彻落实去年11月25日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他们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下面,我就如何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剖析工作现状,切实增强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央和省、市委对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会的召开,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路更加明确;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更是助推了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今年1月份,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座谈会,并提出要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扩大党组织覆盖、理顺管理体制、探索作用发挥途径等四大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召开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举办首期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下派工作等,为有力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各地和有关市直部门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比如,市财政局率先成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建立18个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9个联合支部,选派4名指导员到无党员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乐清市联合有关业务主管单位,根据新社会组织的组成和类型,分别确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党的建设三个课题进行调研,力求通过调研寻找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途径。瑞安市深入调查,挖掘出瑞安食品行业协会、女企业家协会、个民协商城分会等3家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并制作视频短片,在瑞安市电视台《党建瞭望》栏目中播出,扩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宣传面。鹿城区组织开展“健康和谐社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克难攻坚、引领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主心骨作用,等等。可以说,在各地、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各地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业务主管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重视不够,意识不强,没有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列入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去部署、去落实。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困难与问题估计准备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欠缺有效方法,措施不力,以致各地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底子不清。有的单位对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还没有摸清、摸透。从这次上报党组织组建数情况看,有的单位没有把应建未建或重点新社会组织列入组建对象。四是党组织覆盖面不广。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6651个新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412个,仅占6.2%;没有党员的有5149个,占77.4%;有个别党员的1091个,占16.4%。在新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远远不够。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大家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今后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新社会组织发展现状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重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很显然,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前提是建立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离开这一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无从谈起。我市新社会党组织组建率只有6.2%的实际,也说明党组织组建工作将是我市今后1-2年甚至一段时期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今年我市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是针对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在深入研究、认真谋划的基础上提出的。因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党组织组建年”活动这个契机,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这个契入点,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力措施,纵深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明确目标要求,扎实做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对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在“实施方案”中已明确。现在关键是对照目标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这里我就如何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再强调四点要求:
第一,要突出工作重点。“牵一发而动全身”,抓好了重点,往往能够带动全局工作。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在组织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认真选择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代表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集中力量开展培植、进行攻坚,并及时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全面提升组建工作水平。根据市委的要求,这次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重点组建对象是:会员数80人以上且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重点组建的基础上,争取在2010年底前,全市新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超过100个,其余的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第二,要强化基础工作。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是顺利推进一项活动的关键因素。因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十分重视基础工作。一是底子要清晰。此前,各地各有关单位都已经对本地或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基本上摸清了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今年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的具体任务数。下一步,还要对列为组建对象的新社会组织,进行逐一走访,找准影响建立党组织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分类指导,制定本地本单位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的工作台帐。二是认识要到位。“一则治,异则乱”。只要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工作就好干,否则任何事情都难办。因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把各方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要求上来。要邀请业主参加,把上级的精神说透彻,把组建党组织的宗旨说明白,把组建党组织的任务说清楚。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挖掘一批主动抓党建的典型,通过媒体宣传、现身说法、经验交流等方式,发挥“排头兵”的带动作用,用业主来教育业主。三是关系要理顺。“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组建”,这是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理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重要工作原则,必须要坚持。对行业规模较大、主管部门明确的新社会组织,由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管理;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从方便管理角度出发,可由各级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管理。目前,律师行业协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都已成立党委,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由协会党委统一管理,这个管理体制还比较顺畅,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乐清市、文成县还探索了由社会工委直接管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做法,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借鉴,形成社会工委直接领导,行业主管单位党委(组)加强指导的工作格局。
第三,要强化活动效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目标任务,突出“求实、务实、见实效”,凸显活动效果。一是灵活抓好组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新社会组织不同类型、不同特点,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点后面的原则,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组织设置方式,对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要采取单独组建方式及时组建;对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新社会组织,可按业务相近、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采取就近与其它新社会组织联建、挂靠新社会组织办公场所所在地党组织挂建、通过建楼宇党组织及园区党组织统建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党组织。在组建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协会+会员单位”的做法,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二是引导发挥作用。建立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最终目的是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职工、促进和谐的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新社会组织的实际,根据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地开展党的活动,使党组织作用发挥与新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同步推进,使党组织的工作切实符合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要求。要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实施好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建、实行“职工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关爱在身边”行动、设立“服务群众奉献岗”等载体,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参与决策、旗帜引领、凝聚人才、促进和谐、服务社会、带动群团等作用的途径。三是认真总结经验。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挖掘典型经验,提炼特色做法。对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要梳理归纳好,总结完善好,借鉴运用好,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发挥指导性作用。
第四,要强化自身建设。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得起、稳得住、运行好。一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在保证质量、严格程序的前提下,以新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为重点,实行定人联系、定向培养“双定”制度,加大工青妇群团组织“推优”力度,切实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开展“‘隐型’党员梳理”活动,加大党员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力度,增加党员的数量。通过扎实有效工作,确保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有一支稳定入党积极分子和优质的党员队伍。二是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首先要选好党组织负责人。要注重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够与经营者合作共事的党员中选拔。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履行职责的能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平对待的,上级党组织要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党组织运行机制。按照科学、规范、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运行机制。要结合新社会组织的特点,创新党组织设置,明确党组织任务,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活动等制度,通过规范党组织运行,不断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组织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作用。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有效运行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搞得好不好,“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取决于抓落实的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激发各方活力,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年”活动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第一,要运用组织资源推进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推进,确保取得明显突破和进展。县(市、区)要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要定期听取“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到任务量化、措施细化、目标具体化,确保“任务、进度、质量”三落实。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落实具体处室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的工作合力。各级新社会组织审批注册登记机关要在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和实施年检时,及时掌握有关党建工作信息,督促其及时组建党组织。今年,我们向8个市直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新社会组织交叉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单位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安排好办公场所、设备等条件,落实专人配合,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要运用督促检查推进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新社会组织,对组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组建工作中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组建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和既定的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要建立上级党组织回访制度。对新建的党组织,进行2—3次的回访,搞好帮带。要建立工作月报制度。从5月份开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有关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将及时通报组建绩效,综合分析排队,落实阶段目标。要建立组建工作销号制度。建一个销一个,不建不销。对未及时完成组建任务的,要认真查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第三,要运用加强保障推进工作。要加大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力度,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应列入本单位管理费,实行税前列支;对收取会费的社会团体,可以通过章程形式明确,从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党组织日常活动。我们也将积极争取市财政的支持,对市直部门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活动经费上予以支持。各地也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在建立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同时,要统筹考虑党组织活动场所问题,具备条件的要帮助他们建好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活动场所的,可在上级党组织或街道、社区等党员活动阵地开展活动。要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奖惩机制,今后从新社会组织中推荐各级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侯选人和政协委员,在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时,把所在单位党建工作实绩作为重要依据。凡不支持党组织组建和开展工作不正常的,一般不予以考虑安排。
第四,要运用舆论宣传推进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要依托简报信息搞好宣传,定期收集编发基层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基层互动。要大力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要把各个典型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宣传,使新社会组织互相学习借鉴,做到“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同志们,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目标已经清晰、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迅速行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并以此为契机,努力开创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此件发至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属有关各单位党委〈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