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苍南县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法规性文件为总抓手,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重用干事、公认的优秀干部,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一是树立选人用人看实绩的导向。注重在重大工程项目、急难险重等工作中选贤任能,格外关注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把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安排到重要部门、重点工程、经济强镇,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落实。二是树立选人用人看公认度的导向。大胆提拔使用非公务员身份人才、专业性人才,鼓励年轻干部工作在基层、提高在基层、成长在基层。近年来,共有30多名非公务员身份和专业性人才得到提拔重用。三是树立选人用人看综合素质的导向。坚持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要岗位上挑重担,选派年轻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使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近年来,先后下派4批次800多名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其中有70多名表现优秀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二、拓宽推荐广度和深度,在规范初始提名上提高公信度。一是推荐方式上体现多渠道。建立县委委员民主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人选制度,将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门正职人选、群团组织正职人选、10大经济重镇的党政正职初始提名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差额提出初步人选的基础上,由县委全委会成员署名推荐提名产生。二是推荐范围上体现广覆盖。根据所属单位人员的数量来确定推荐人员范围和参与人员代表比例,科学界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向本系统乃至更广范围进行延伸,使推荐结果体现群众意愿。三是推荐人数上体现大容量。在乡镇推荐,不仅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而且村干部、站所负责人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也参加投票推荐,从而准确掌握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在县直机关推荐,还吸收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投票推荐。
三、完善干部考察考核评价办法,在考准考实上提高公信度。一是拓展考察范围。除考察“工作圈”外,还特别注重向被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人员了解情况,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二是丰富考察手段。制定实施《苍南县乡镇“科学发展”分类考核办法》和《苍南县机关部门“服务发展”分类考核办法》,切实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提高考察质量。组织部全体机关干部为专职考察员,此外还面向各单位聘用37名干部考察员,做到科学评价干部实绩。从人岗相适、能岗相宜、优化配置着手,力求考深考准干部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个性特征、优缺点和所属类型。
四、创新干部任用决策方式,在用人民主上提高公信度。一是扩大酝酿前的民主。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充分听取乡镇、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干部使用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个人的想法、县分管领导的意见。对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征求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广泛听取、掌握审计、信访、政法、计生等部门与干部有关的情况信息。二是扩大任免时的民主。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县委常委会对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拟任免人选进行“票决”,县委全委会对县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正职拟任免人选进行表决。三是扩大选拔方式的民主。积极推行考任制、公开选拔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拓宽干部选拔任用视野。近年来,共开展3批次公开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有27名干部通过选拔走上领导岗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健全干部选任监督新形式,在强化监督上提高公信度。一是加强任前监督。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健全问题核查机制,做到“每举必查”,严防“带病提拔”。近年来,在调整干部中公示期,共接到12起群众举报,均一一调查核实。二是加强任中监督。对新提拔的非选举产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每年举办新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强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度以及党纪国法教育,强化其按章办事。三是加强任后监督。实施干部信用管理制度,对干部实行A、B、C三个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与干部使用挂钩。近年来,共有43位干部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对领导干部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小至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大至停职反省、降职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