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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采取“两公开四差额”方式选拔领导干部
来源: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日期:2010-04-15 16:17:10 字体:

  日前,瓯海区采取“两公开四差额”方式,即公开选拔目标职位和职位任职条件,实行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差额票决,选拔产生4名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人选。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四个差额”,提高选人识人水平。一是差额提名。区委常委会根据空缺职位规定的选任范围,结合瓯海实际,提出目标职位的年龄、学历、政治面貌、任职时间、定期民主推荐情况等任职条件。区委组织部根据任职条件,分别梳理出符合条件的正科长级干部、副科长级干部和全区所有副科长级干部名单。随即,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与会人员根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干部名册,按照拟选拔目标职位数1:2的比例不定向差额提名8名人选。二是差额考察。根据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差额提名情况,按照拟选拔目标职位数1:2的比例,不定向确定8名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为组长,抽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骨干力量组成9人考察组,按同一标准、同一方法进行差额考察。三是差额酝酿。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差额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沟通酝酿、征求意见。四是差额票决。在差额票决前,考察人选围绕“如何你被选拔为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你将如何开展工作”这一主题开展10分钟的演讲,演讲不计成绩,增强全委会成员对考察对象的了解,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区委全委会成员按照选拔目标职位数1:1的比例,不定向票决产生4名拟任人选。区委常委会根据票决结果,确定具体职位拟任人选。

  二、认真落实“四权”,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一是在推荐环节推进民主。在推荐干部前,实行“两公开”即公开目标职位和职位任职条件,增强推荐的针对性;将参加推荐会议人员范围确定为全区领导干部,扩大干部初始提名权,使干部推荐工作由“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转变。二是在考察环节推进民主。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考察对象近三年工作实绩公示制,将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的对象扩大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干部考察谈话的范围扩大到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分管工作范围的工作人员、所联系村主要负责人。同时,向纪检、计生、政法、安监、信访等单位了解“一票否决”情况。三是在决策环节推进民主。在干部酝酿时,注意听取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意见。全委会不定向差额表决拟任人选、常委会确定具体职位拟任人选时均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在票决过程,全委会成员每人一票,不论职务高低都占同样比重。

  三、严格工作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一是严密设计操作程序。借全区其它会议召开之机,做好差额提名工作,防止领导干部拉票;考察对象演讲时,采取集中、封闭式管理,“两次抽签”确定演讲顺序;差额选拔过程中各类人选的提出均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努力从操作层面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严肃选拔组织纪律。差额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启动后,再次下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界定具体拉票行为;8名差额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区纪委牵头,召开考察对象集体谈话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明确相关组织纪律,并签定承诺书。三是有序公布工作进度。根据差额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需要,及时公布可以公布的信息,对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公布的,事后及时予以公布,给广大干部群众一个明白。同时,在全委会差额推荐时,邀请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安排10党代表列席会议,电视台全程参与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