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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10-03-16 10:24:17 字体: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提高科学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着力改善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以下简称“转作风优环境”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破解难题、治庸治懒为重点,以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为落脚点,从领导做起、从我做起,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勤勉、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这次“转作风优环境”活动,要着力解决当前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六个主要问题:一是回避矛盾,碰到问题、困难能推则推、能绕则绕、能拖则拖;二是办事相互推诿、效率低下;三是工作不用心,业务不熟悉,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四是思想保守,工作守旧,碰到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处理遗留问题不敢实事求是,无文件、会议纪要不办事;五是办事讲关系、凭人情,没有人情、关系不办事,有了人情、关系乱办事;六是不讲原则,乱用权力,随心所欲,胆大妄为。要整合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务求扎实推进,确保“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取得实效。

  (一)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学习教育,促进思想境界再提升。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着力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奋斗目标,结合本地本部门和自身实际,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剖析对照正反典型案例,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自醒,认清差距、完善自我、提升境界,树立以民为本的正确政绩观;着眼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守土有责、敢抓敢管、开拓创新,坚决克服庸懒飘浮习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推进温州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促进工作再深入。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全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谋事干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为机关干部立起标杆、树起旗帜。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深入基层,推进重心下移,解决“一线问题”,化解基层矛盾,优化基层环境,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形象在一线树立,确保我市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大力推进部门简政放权,促进行政效能再提速。针对行政审批事项中仍然存在的环节过多、周期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按照“取消一批、简化一批、规范一批、提速一批”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环境。同时,坚持从办事窗口抓起,稳妥推进“两集中”,积极推进“两到位”,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只要是有利于温州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必须放权到位、授权到位。在审批程序全面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审批事项首次办理预登记制度,切实解决好行政审批事项正式受理前的办事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审管办)

  (四)大力推行项目建设代办督查制,促进投资环境再优化。一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均要设立代办机构,凡符合产业导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都要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予以受理代办,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二要针对投资性项目“推进难”问题,建立协同督查制,整合督查资源,形成督查合力,采取全覆盖、高压式的督查措施,确保投资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大“清障除污”力度,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坚决打击阻挠项目政策处理、进场开工中出现的地霸等社会势力,坚决纠正以村老人协会等名义向项目、建设单位索要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并根据需要成立由领导干部领衔的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组,确保重大工程顺利进场、顺利施工;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设计变更、竣工决算、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和纠正政府性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现象。(牵头单位:市府办)

  (五)大力整治庸懒飘浮恶习,促进机关作风再转变。按照“能者上、庸者下、勤者受奖、懒者受罚”的原则,探索建立“治庸治懒”的考评、激励、问责、惩治机制,切实营造正确的选人用人管人导向。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明查暗访,加大对政令不畅通、执行政策不严格、工作任务不落实、劳动纪律不遵守、拖拉扯皮不办事、行政执法不作为、群众诉求不关心、占着岗位不谋事等庸懒飘浮习气的纠治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违纪和行政过错行为的,一律追查到底、一律严肃处理、一律向社会公开;对工作不在状态、群众意见大、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和单位,实施行政问责,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进一步构建电子政务实时监察体系。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行风效能监督员、基层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在治庸治懒行动中的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三、方法步骤

  这次“转作风优环境”活动,从2010年2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月至3月中旬)。2月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项活动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转作风优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采取可行的举措,确保牵头任务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二)集中解难、全面推进阶段(3月中旬至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1)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摸清影响温州软环境建设的主要问题,找准机关庸懒恶习的主要症结,搞清基层、企业和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期盼,梳理出一些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2)开展学习讨论。着眼提升思想境界和提高执行力,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解决好突出的认识问题,认真查找在服务发展、执行制度、为民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庸懒飘浮习气,剖析原因,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3)切实破解难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破解“办事难、推进难”的突出问题和事关民生的重点、热点问题,领导干部都要领办一个以上破难项目,实行包案负责。(4)推进机制改革。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一次全面分析,进行修订完善,坚决改变影响效能、阻碍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制度弊端,实现简政放权。建立完善保证推动科学发展各项任务得以落实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5)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作风建设督查专员制度,实行定期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开展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全方位综合监督检查。

  (三)组织评议、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判和监督检查。这次社会评议,要整合社会评议资源,拓宽评议渠道,以解决“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的成效为衡量标准,以“成果倒逼结果”,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满意单位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市委、市政府将组织评选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在推进发展中敢干事、能干事、敢担责任的干部,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对专项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落实不到位以及对梳理出来的“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等问题解决不力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转作风优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这项活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力量,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齐抓共管。为加强对全市专项活动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朱贤良任组长,曹国旗、陶时梅、彭佳学、王昌荣、葛益平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纪委),具体负责专项活动宣传、组织、督查等日常工作,并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提出党政问责及组织处理的建议。办公室由组织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周爱平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注重结合。作风建设,要立足当前、科学安排,切实做到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尤其要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行动计划等结合起来,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防止出现“两张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转作风优环境”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三)强化督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门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要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作风建设投诉网页,广开监督渠道,加大对不良作风和不落实行为的监督和督查力度。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督查,紧盯不放,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专项活动开展迟缓的地方和部门,要采取督查通报等措施促其整改、加快进度。对整改不到位、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抓好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开辟“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宣传专栏,跟踪报道专项活动情况,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对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报道,对一些负面典型事例坚决予以曝光。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利用简报等载体,及时宣传“转作风优环境”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大力营造“转作风优环境”的浓厚氛围。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