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农办、科协,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广大农村实用人才更好地发挥其创业、致富带头作用,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09〕209号)精神,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我市农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营销、科技推广的劳动者,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第二轮温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名额为10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敬业精神,在当地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公认,成绩显著,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一)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营销、科技推广等行业活动的,具有初级以上农民技术职称的生产技术能手;
(二)被命名为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
(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县农业丰收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四)创办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种养业基地,并在当地起示范带头作用者;
(五)创办经济实体,在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上缴国家税收和投资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贡献突出者;
(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产品营销或职业介绍等方面绩效显著的农民经纪人;
(七)农民技术协会、农业专业协会(合作社)负责人;
(八)有其它突出贡献,受到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者。
四、评选程序(一)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参加评选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由乡镇负责推荐,申请人或推荐对象都需填写《温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可以从温州党建网下载,网址:www.wzdj.gov.cn;温州农网网址:www.wznw.gov.cn),报送数量为一式15份(可打印1份后复印,照片连同复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市、区)农办。
(二)审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农办、县科协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审核,并由县(市、区)委签署意见,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送市农办(市行政中心主楼1219办公室,联系电话:88968860)。
(三)评定。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科协牵头组织市农口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县(市、区)的推荐对象进行联合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步人选。
(四)公示。将初步人选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反映。
(五)审批。将公示后符合要求的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表彰。第二轮温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第二轮温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科协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确定专人负责,推荐人员要向生产一线倾斜,重视推荐优秀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者,并注意性别比例和年龄结构,认真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典型事例,宣传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附件:1、温州市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附件1
温州市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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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推荐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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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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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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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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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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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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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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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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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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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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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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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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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0 |
温州市第二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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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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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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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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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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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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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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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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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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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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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术职称及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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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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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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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字数在1500字以内,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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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或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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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乡镇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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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办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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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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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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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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