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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营企业制度变迁的历史过程
来源: 日期:2009-09-28 12:30:13 字体:

  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温州农民率先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的发展道路,这就是“兴办民营企业”。温州民营企业制度变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从社队企业到家庭企业的变迁

  温州是个中国沿海人口高密度的地区,既缺少资源秉赋条件,又缺乏国家大规模的经济投资。在割资本主义尾巴、斗私批修的年代,温州经济长期陷入困境。在改革开放初期,温州农村经济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曾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何处去,二是建设资金从何处来。为了解决这两大难题,温州依靠民营企业走出一条以家庭经营为起点,以市场机制为第一推动力,以系列小商品为主导,带动整个区域商品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民营企业的发展,不仅为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而且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一些原来由农民兼业的家庭手工业生产,逐步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专业化生产。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又为发展其他产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这样就从劳动力、技术和资金三个方面使农村在客观上具备了发展其他产业的最初条件。温州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民营企业的发展是温州农村实现工业化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是温州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历史表明,温州的体制外改革,基本上是一个群众自发实施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温州农村基础脆弱的“社队企业”被异军突起的家庭企业所取代,家庭企业成为这一阶段最普遍的组织形式。温州家庭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在80年代前期即占到全市农村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至1985年,全市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即达130437户。

  这首先与温州企业的规模大小有关。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家庭经营的管理相对比较简单,而家庭成员之间天然存在的自我约束、自我牺牲精神,显然又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节约企业的管理费用;其次与民主、合作和信任的文化条件的缺乏也不无关系。事实上,在民主、合作和信任更多的局限于家庭或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家庭制也往往更具结构上的稳定性。

  二、从家庭企业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变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原来业主制的家庭作坊或企业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家族企业的局限性也开始日益显露出来:如家族经营通常是家长决策制,单一而风险大,接班人的选定范围窄,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容易引发“家族政变”;融资范围狭窄,只能依靠自身的积累。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前期,一些文化水平较高、有眼光、不满足于已有成就的温州人开始寻求新的发展,合作企业、股份合作制进而是股份制开始在温州蓬勃兴起。

  温州是全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祥地。温州最先使用“股份合作制企业”名称,号称股份合作的企业最早在温州成为最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但温州不是将股份合作的范围局限于职工普遍且较为均衡持股的企业,而是将投资者在2人以上的企业统统归入股份合作的名下。1993年前后是温州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的鼎盛时期,企业数将近4万家,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50%以上。从90年代中期以来,股份合作制经济进入了稳定发展的成熟阶段。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企业改革中的一种新生事物,自从诞生那天开始,就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温州股份合作制的源头可以作很远的追溯,但对人们影响最深的则是50年代初的企业生产合作社。到60年代末,带有股份合作性质的组织形式已基本绝迹,实行“财产归堆”的集体所有制,吃“大锅饭”也就从此开始了。其结果是“一大二公三无四空”,主体虚置,权产关系模糊,公有制实际上成了“空有制”,“人人有份,人人又没份”。改革开放以来,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体企业)只有在经营方式上做文章,没有在产权制度上“动手术”。集体经济是左倾思潮泛滥时期的重灾区,集体企业受“左”的思想影响很深,留下的痼疾很多,不动大的手术是难以根除的。集体企业产权改革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但对当时的温州民营企业股份合作制是必然的选择。

  三、从股份合作制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变迁

  股份合作制作为新生的企业制度,有它产生、发展的演变过程。从温州的股份合作制发展过程来看,这种演变过程越来越明显。在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本来就是股份(合伙)制为主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存在持股结构集中化即偏离合作制而承袭股份制的倾向,因此,温州民营企业的“股份合作制”阶段基本上是合伙与股份制并存并向股份制过渡的阶段。一是为了有利于形成高效的决策机制和稳定骨干,有些企业已从平均持股向经营者及经营管理骨干适当参大股变化。二是开始突破原来的封闭性,有些企业在企业内部职工参股的同时,也允许吸收企业之外的法人参股。三是在原股份合作制的基础上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制企业。四是有实力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开始向集团公司发展。1990年以来,随着公司制条例和公司法的先后出台,公司制企业逐步成为温州民营企业的典型形式。至2000年,全市公司制企业发展到20864家,其中绝大数为有限责任公司且基本上为民营中小企业,其中规模较大的200多家公司以资本或品牌为纽带联合一批中小企业组建了企业集团公司,如正泰、康奈和报喜鸟等。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向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企业集团的演变,是温州民营企业在制度结构上从非正规制度向正规制度的进一步创新。这种演变是一种内在演变,是一种市场牵动和社会化生产促进的演变,因而是有客观基础和发展前途的。

  股份合作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桥梁”必然要经历一个产生、发展、成熟阶段,成熟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演变为股份制企业,顺利地进入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是说,所有的民营企业都能通过股份合作制这座“桥梁”走向现代企业制度,而是随着各个股份合作制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势头加剧,内部会发生分化。一些不稳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可能上升为比较稳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一部分股份合作制企业走向破产倒闭或被其他股份合作制企业兼并;各个股份合作制企业之间相互融合、联合协作的趋向也将出现,将有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的股份合作制集团问世,可能上升为上市或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一些农业企业可能成为规范的合作企业;但也有许多民营企业可能仍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这将由未来的实践所证明。笔者认为,企业发展变大了,会走向较为规范的股份制,适合于股份合作制的,会变成为规范的股份合作制。各级政府应当在政策上加以引导,为股份合作制走向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