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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
来源: 日期:2009-09-15 19:26:26 字体:

  建国60年的发展,温州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温州跨越式发展实践,离不开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关键是要选准人、用好人。选准人、用好人,一方面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另一方面是要建立完善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李源潮部长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指出,“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长效机制,我认为,重点要解决好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途径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

  一、明确监督对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就是要监督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的人和部门,也就是有权决定干部任免的人和部门。具体来说,主要是各级党委及党委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组工干部来说,必须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完善监督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应贯穿于工作启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始终,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要求。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选拔任用程序的执行情况;遵守执行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等。

  三、健全监督途径。通过加强和改进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一是完善常委会内部监督制度;二是实行提拔任用干部任前审核制度;三是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四是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完善群众举报工作制度。

  四、落实责任追究。实现用人权利与违规责任相统一,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的规范度。一是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根据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明确推荐责任。二是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考察质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三是建立干部任免决策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组织部门、党委领导成员在酝酿干部任免方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环节中的责任以及纪律要求。四是加大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监督检查与监督处理制度,坚决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