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确保国庆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乐清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努力把群众信访调处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深入排查,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近期,该部专门抽调人员成立信访工作指导组,深入到31个乡镇指导开展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特别对重点人员、重点事件、重点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此基础上,建立不稳定因素卡册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区别对待。对组织、人事、干部任用等容易出现上访的情况,对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前宣传解释;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群众提前进行谈话教育;对少数长期越级缠访和无理取闹的人员,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落实专人开展调处稳定工作。同时,认真落实乡镇领导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户的“三包”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到信访信息不迟报、不漏报。
二、强化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该部认真实施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信访工作由部长主管,分管副部长具体负责,重大信访由部领导包案处理,对所有的署名来信和来访人都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接待来访的第一个工作人员,负责为来访人员搞好联系、接洽和协调等工作。并规定各科室在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后,对能够答复的问题,当场明确答复,尽快予以办理;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积极主动地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报结。同时,加强与纪委、信访局、政法委、民政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对不属组织部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分流;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问题,加强协调,提高了初信初访的办结率。
三、完善制度,确保信访措施落实。为了确保群众信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该部建立信访处理结果公开制度,对农村信访特别是集体访,在信访调查处理后,适时召开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向群众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建立信访回访制度,在处理结束复杂或老大难的信访问题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回访。健全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坚持对信访落实情况开展“三查”,即查信访矛盾是否化解,查处理结论是否落实,查是否发生重复越级上访。对群众不满意的,查明原因,做好解释;对未落实处理结论的,督促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认真办理,进一步巩固信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