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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永嘉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09-06-17 12:51:58 字体: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发〔2007〕91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全县共选聘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其中3名用于选聘省下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活动期满已确定的毕业生(简称“志愿者”),如“志愿者”本人放弃或经考核不合格,空缺名额一并用于本次其他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永嘉户口(户口未落实到永嘉的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必须从永嘉迁出)的应、历届毕业生,“志愿者”按省委有关政策落实。选聘的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

  3、报名人员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以为就业协议书);

  (3)单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4、加分及材料:加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材料(文件、证件、审批表等)必须于报名日期截止前(2009年6月30日下午5:30)提供完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考务费80元。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实行全市统一联考,科目为《农村农业及社区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为《2009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温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wzrc.net)查询下载。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农村农业及社区工作知识》;下午14:00—16: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于2009年7月16日-17日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不足1:2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永嘉人才网(网址:www.yjrc.com.cn),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面试成绩+加分)×50%](保留两位小数点),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遇同分,一并进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时间详见永嘉人才网,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资格并将户口落实到永嘉,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以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考试成绩亦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用加试办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永嘉人才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如遇总成绩相同,抽签确定名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永嘉人才网,不再另行通知。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和管理,按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发〔2007〕91号)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农村和社区名单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报名表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