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笔试。2009年6月13日。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3、素质考核。对面试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量化考核。素质考核具体标准由市竞争性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制定。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分数满分折成32分、面试分数满分折成48分、素质考核分数满分折成10分的比例合成考试考核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任用人选。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若没有合适人选,可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