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温州市2008年度人才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和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及
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07〕11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8〕9号)要求,现就做好温州市2008年度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和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及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绩效评价范围
《关于下达温州市2008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温委人办〔2008〕1号)所列的2008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和资金安排。
2、绩效评价方法
(1)绩效自评。各牵头单位对照温委人办〔2008〕1号文件下达的计划,对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逐个进行绩效自评,填写《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修订)》(报告格式样本请登陆“温州财政地税信息网”www.wztax.gov.cn或“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下载),于2009年2月6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温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式三份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048室,联系电话:88969051)。
(2)审核评价。在各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各项目自评情况组织开展检查,结合各项目单位年初填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及评价建议,其结果将作为2009年人才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及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和《温州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2009年人才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填写《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申报表》(格式样本请登陆“温州财政地税信息网”www.wztax.gov.cn或“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下载),于2009年2月6日前将《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三、工作要求
绩效评价和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及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各项目单位要把2008年度人才工作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和编制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及经费预算工作有机结合,组织专门人员,严格对照年初上报的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客观的总结和梳理审查,科学合理地编制2009年度人才工作项目及经费预算。
联系电话:88969051(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8588517 88588527(市财政局)
附件: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