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就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当前护理费发放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护理费额度偏低,按现行规定,70周岁以上护理费每人20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再加600元,但现在市场上一个保姆的月工资已达到1500元以上;二是单位根据医院出具证明审批护理费,但医院出具证明缺乏统一标准;三是在我市的省直部门和我市对护理费审核的标准不统一。为此,我局分别于今年6月和7月,向省委老干部局领导就护理费发放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80岁或85岁以上的老同志不用审批,统一发放600元护理费;对年高、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再根据实际情况,核发特殊护理费。我局的建议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局领导表示省委老干部局也正在研究这一问题,并有可能在近期出台相关政策。(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