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沈伟在局机关学习会上,对扎实开展“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浙宣〔2008〕29号文件和温宣〔2008〕14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观念,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一是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中央,省、市委,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文件。二是开展学习周恩来精神风范活动,学习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勤政廉政风范。三是开展示范教育,组织党员观看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教育片,学习抗震救灾英雄事迹与抗震精神。四是开展警示教育。
三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活动。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以及受理监督、举报电话等,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梳理,找准存在的问题。二是对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自我剖析。三是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对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专题讨论,以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转变作风。
四要认真建章立制,整改提高。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员思想教育、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针对专题教育活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过去征求到的意见,进一步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要认真做好结合文章,力求教育实效。要把这次专题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省、全市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和深化创建老干部工作“五心”服务品牌活动、创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开展活动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