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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制度
来源:《温州党建》杂志 日期:2007-09-04 15:02:00 字体:

  瑞安市积极探索党员帮扶长效机制,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制度。全市已建立了党内关爱基金的9个乡镇共募集基金400余万元。

  基金以乡镇、集体经济收入高的村为单位设立,在市慈善总会设立专门帐户,每个基金单位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按照市制定党内关爱基金章程,切实加强基金管理。

  基金主要通过四种途径筹集:即党员自筹、乡镇补助、社会赞助、市级党费补助。市级党费按照各地筹集情况分档予以补助,资金筹集在2万至5万元的,补助5000元,5万至10万元的,补助1万元,10万元以上的补助2万。该市规定,基金要在自愿的前提下,发动党员、社会各界力量筹集,不得强制摊派。党内关爱基金使用范围主要是:贫困、生病党员的慰问,遭受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党员的救济,困难党员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

  乡镇党内关爱基金的使用,由支部向乡镇党委提出符合补助的对象,乡镇党委审核后向市慈善总会提出使用申请,再由市慈善总会向乡镇拨付资金。村党内关爱基金的使用程序:村支部提出符合补助的对象,并向市慈善总会提出使用申请,再由市慈善总会向村给付资金。

  由该市慈善总会对党内关爱基金进行专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分别在慈善总会或乡镇(行政村)公开,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在年度会议上通报党内关爱基金使用情况。(浙江省瑞安市委组织部朱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