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2007-09-03
本报讯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党中央同意,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意见》指出,实践证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新形势下造福亿万农民群众的一项富民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创新工程,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一项基础工程,它有利于建立健全让农村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本领,更好地发挥致富奔小康的骨干带头作用;有利于推进信息技术进村入户,不断满足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类信息需求,培养造就大批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具有创业致富本领的新型农民;有利于创新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开辟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意见》指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和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大规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大幅度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意见》提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农村党员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干部能力不断增强。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是: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管结合,学用结合。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意见》还明确了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和主要任务。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是:用3至4年的时间,力争到2010年底,在全国基本建成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先期试点的3个省,进一步巩固提高已建站点的管理使用水平。扩大试点的9个省(自治区)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到2008年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乡镇、村基本实现站点全覆盖。没有进行试点的其他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力争到2010年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乡镇、村基本实现站点全覆盖。东部地区可适当加快建设步伐,中西部地区根据本地实际,稳步推进站点建设。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平台。(二)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三)开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四)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骨干队伍。(五)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机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切实加强领导。(二)明确领导机构。(三)加强协调配合。(四)确保经费到位。(五)加强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