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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来源: 日期:2007-08-23 11:21:00 字体:

  温委发〔 2004 〕36号

  (2004年 3月 25日)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及《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的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外部竞争压力的加大,人才工作的一些矛盾日渐凸现,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富裕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要把人才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着力打造人才引进、交流和人才培养两个平台,大力开发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健康成长的观念,改革一切不利于人才施展才华的体制,调整一切不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使人才得到充分尊重,人才价值得以充分发挥,把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各类人才集聚到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争创新一轮发展的新优势。

  二、大力加强纳才聚才育才的载体建设

  2、努力提升纳才、聚才、育才载体的层次和水平。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留学人员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企业,进一步提升园区内企业的档次,增强各类园区对人才的吸纳能力。加快市政府与国家人事部共建的“中国温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园。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站范围和数量,筹建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整合教育资源,支持新温州大学和温州医学院的学科建设,力争建成若干个在国内乃至国际有影响的重点学科和专业;立足我市传统轻工产业优势,引导在温高校面向我市经济建设主战场,适当调整院系设置,为我市产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商学院校联合办学、办班,培养一批适应国际竞争的高级专业人才。鼓励我市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办研发中心或经济实体。

  三、积极构建“人才汇集”机制

  3、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现行人才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实施细则,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引进人才的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问题,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居住证”制度,扩大“人才居住证”的发放范围。推行人才引进“一卡通”服务。同时,要重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盘活现有人才,避免现有人才的流失、闲置和浪费。

  4、主动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人才一体化开发。接受“长三角”城市人才集聚效应的幅射,在人才统计标准、人才资格证书互认、人才吸引政策、人才流动政策、人才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在人才市场机构准入,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合作举办人才市场和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国际人才资源共享等方面充分展开合作,并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处理人事争议等方面进行政策协调。

  5、巩固和拓展智力引进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海外温州人联谊会和海外引智联络站等组织的作用,不断拓宽引进国外智力的渠道,完善引智体系,增加向国外引智项目的数量,提高对接速度。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互动,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联动和“引才、引智、引项目”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办好“中国?温州国际轻工产品博览会”招才引智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建立特聘专家制度,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选聘一批国内外优秀人才,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授予“温州市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鼓励企业高薪聘请外国专家,对高薪聘请外国专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政府予以扶持和奖励。

  6、大力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多元化投资结构的人才中介机构和行业管理协会,适度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猎头”公司,促进现有各类人才市场优势互补,逐步形成统一有序、开放竞争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人才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人才信息库等资源共享平台和中介业务合作机制。统计部门要建立年度民营企业人才统计制度。制定《人才开发目录》,强化政府对人才需求预测、重点行业人才配置的宏观指导,提供公共信息、咨询服务。大力发展网上人才交流业务,实现人才供求方式由集市型向集市型和信息型并重转变。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从2004年开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由当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使事业单位的人员逐步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健全人才市场执法机构,完善人才市场监管机制,努力形成政府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方面有效结合的人才市场监管格局。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7、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拓展培训工作新领域,加大培训的政策导向力,推广个性化、制度化培训,提高党政人才依法行政的能力。争取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开辟多个国(境)外人才培训基地。每年选派若干名优秀人才到国(境)外政府机关、跨国公司挂职培养;每年选派150名左右的优秀人才到国(境)外培训进修;选派若干名优秀人才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继续实行在职攻读博士政府资助制度。同时,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到上海、苏南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城市及本市骨干企业挂职锻炼。

  8、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项目委托、定向培养、挂职锻炼、与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培训机构合作等形式,培养一批外经贸、高级行政管理、国际金融等高层次复合型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完善WTO事务高级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政府指导、单位为主、个人自愿、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全面推行继续教育登记考核制度。

  9、大力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重点组织好“151”、“551”人才工程、“名师名家”工程和拔尖人才评选培养活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人才,改进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的方法和手段,建立以项目选拔为主要内容的培养机制,加大滚动培养力度。加强专家和拔尖人才入选后的规范化管理,既要落实入选人员的相关待遇,在科研项目、经费上给予扶持,又要建立淘汰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入选资格,激励人才不断进取,奋发有为。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团”,广泛开展专家“扶工扶农”活动。

  五、创新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10、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客观公正、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从健全职位规范入手,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进人才评价手段,引进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完善以能力、绩效为取向,以竞争为主要方式的人才选拔制度。破除论资排辈观念,打破地域、身份、所有制的界限,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才视野,不拘一格选人才。

  11、建立以群众认可度为主要标准的党政人才评价机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12、建立以市场认可为主要标准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加强经理人的职业化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对经理人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事业单位领导单一的委任制,逐步引入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等多种任用方式。

  13、建立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主要标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行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制度,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职称外延延伸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的商务师、经营师等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工作。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14、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开展人才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部门,以及重人才企(事)业等评选活动。制定评选指标体系,将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经费投入列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设立“温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和外国专家“雁荡友谊奖”。对贡献突出的温州市特聘专家,授予其“温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对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引进重点学科、实验室作出贡献的人员,政府给予重奖。鼓励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奖励。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人才、支持人才、理解人才的舆论环境。

  15、完善分配机制。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深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分配方式多元化,积极探索和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逐步推行、完善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允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国家和单位技术与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业余兼职,有偿从事技术性工作。完善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

  16、改善人才的法制保障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监察,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妥善处理人才流动过程中的劳动人事纠纷。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信用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不遵守合同的要依法给予必要的制裁,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对现行人才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人为设置障碍拒办、拖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7、健全和完善人才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力推行人才全员参保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确立聘用关系后,应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双方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制定全市行政区域之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办法,消除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用人单位为人才建立补充社会保险。

  18、健全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运用市场化和货币化手段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要制定引进人才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对我市急需的人才,探索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各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要优先优惠安排给各类人才。有条件的地方要集中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寓或周转住房。用人单位要为各类人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七、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

  八、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0、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要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21、建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人才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人才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承担全市人才工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任务。要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与高级专家的联系制度,完善人才工作决策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听证、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建设,提高人才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2、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各县(市、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人才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制定考核标准,建立专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并把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定期“议才”制度,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1次人才工作会议,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表彰有重大贡献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