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市委常委会或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后,办理干部任免文件;
2、干部原所在单位收到干部任免文件后,向市委组织部开具《干部介绍信》;
3、市委组织部接《干部介绍信》后,向干部新调任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
4、干部工资关系直接由原所在单位转接到新调任单位;
5、干部调动如需迁移户口,填写《干部调动情况登记表》,由调入单位盖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