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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试行)》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
来源: 日期:2007-08-22 16:10:51 字体: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

  浙委办〔2006〕116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试行)》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党委,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试行)》、《关于实施以“三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人才工程”的意见(试行)》、《关于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党内关爱机制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试行)》等四个文件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四个文件的制定和印发,是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努力建设“法治浙江”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以落实,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转和长期坚持。同时,要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向前进。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2006年7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试行)

  

  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对于巩固和深化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乡(镇)领导班子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对于解决乡(镇)领导班子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于不断提升乡(镇)领导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乡(镇)领导班子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乡(镇)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等,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与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结合起来,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努力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学习不少于12天。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实现五年内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到各级党校等培训基地普遍培训一遍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脱产培训,乡(镇)党政“一把手”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周。继续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举办“干部进修三班”,加大对重点强镇主要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教育培训要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以及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关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农业科技、城乡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知识,把理论学习、党性锻炼、知识拓展、能力培养贯穿培训全过程。

  (三)注重学以致用。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相结合、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点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各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到农村、企业宣讲的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宣讲1次以上。

  (四)健全学习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档案管理、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办法,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把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改进领导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五)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乡(镇)党委要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六)完善乡(镇)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按照乡(镇)职能转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七)扩大党在农村的工作覆盖面。强化乡(镇)党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抓责任。主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党员分布及年龄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形式,特别是要积极探索重点村、中心村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扩大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确保乡(镇)党委对农村的各项工作实行有效领导。

  三、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八)坚持和完善联系点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改进作风,密切同基层和群众的联系。班子成员要以“联村(社区)、联企业、联农户”为基本形式,落实联系点制度,经常走访了解村、企业和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主动为他们提供服务、解决困难,确保群众满意。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处理重要来信来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九)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点课题。建立课题调研分工负责制,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工作在一线开展、经验在一线总结、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的“一线工作法”。注重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的作用,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建立民意调查、民情分析等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通过听证会等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十)拓展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方法。深化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为民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根据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特点,整合运用政府、社会等各方资源,积极培育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巩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成果,探索建立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效能。

  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十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做好200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把政治素质好、能够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工作实绩突出、坚持廉洁自律、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党政正职上来。从机关部门选派到乡(镇)任职、缺少乡(镇)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岗位培养锻炼。结合乡(镇)工作实际,探索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措施和方法。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加大乡(镇)与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乡(镇)之间干部的交流力度,同时要注意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十二)进一步关爱乡(镇)干部。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体现对基层干部在思想上的关心、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怀,努力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激励他们在乡(镇)干事创业。

  (十三)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承诺制,改进和完善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结果的运用,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要求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参与考评的力度,科学确定考评主体。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增加收入、扩大就业、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法制建设等纳入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评内容与指标权重。将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免、奖惩挂钩,认真运用好考评结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班子拒腐防变能力

  (十四)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建立健全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十五)完善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及干部的监督。完善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扩大干部、群众参与评议的范围和力度。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注意对领导干部工作“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各市、县(市、区)党委要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领导,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落实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各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党内关爱机制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试行)

  

  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关爱帮助党员工作,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关爱帮助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党员队伍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组织管理党员方式遇到了新的挑战,党员对党组织有了新的诉求,特别是部分党员在生活、生产、工作等方面出现了不少困难,需要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帮助。做好关爱帮助党员工作,有利于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增强政治荣誉感和党员意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党心、坚强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实做好。

  二、关爱帮助党员工作应把握的原则要求

  党组织关爱帮助党员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把握以下原则要求:

  1、普遍关爱与重点帮助相结合。党组织对党员的关爱帮助要在普遍关爱的前提下,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个别问题个别解决。既要注重对广大党员经常性的关爱,又要对思想、生活、生产、工作上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实施重点帮扶。

  2、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对党员的关爱帮助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实行不同形式的关爱帮助。既注重对党员进行精神方面的慰问和激励,又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党员以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

  3、保障享受权利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党组织既要关爱帮助党员,保障党员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同时又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严格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关爱帮助党员与关爱帮助群众相结合。关爱帮助党员是维护和实现党员正当权益、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最终让党员在党组织的关爱中激发热情,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要把关爱帮助党员与关心帮助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在关爱帮助党员的同时积极关心帮助群众,使两者相互促进。

   三、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思想上重视尊重、政治上教育提高、工作上理解支持、舆论上鼓励鞭策、生活上帮助关爱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关爱帮助党员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1、建立健全党员素质提升机制。把加强党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提升党员的素质作为关爱帮助党员的重要内容,以基层业余党校、各级党校为主阵地,以业余函授、集中培训、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为主要形式,以各类示范服务基地为实践锻炼途径,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渠道的党员培训格局,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的能力和素质。在各类培训中尤其要注重为广大农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对经组织同意、因工作需要参加自费脱产或在职培训的党员,要在政策上支持、时间上保证、经费上适当补助。

  2、进一步落实党员的政治权利。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对党组织的重大问题决策、党的干部考察任免、党员发展、后备干部培养、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结对帮扶等方面内容,分别通过公开栏、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决策,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继续扩大地方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3、建立党员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要求,依托各类党员教育活动场所、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积极开展党务工作政策咨询、党建知识教育传播、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帮扶困难党员、党员志愿服务等服务,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关怀党员,服务党员,为党员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的“党员之家”。拓宽党员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坚持立足党内、面向群众,不仅为党员服务,也为党外群众服务,实现服务党员与党员服务之间的良性互动。

  4、开展经常性的关爱帮助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性地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消除党员的思想顾虑。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在重大节日和党员有需要的时候,党组织要及时走访慰问,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的措施办法,对生产、工作、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定期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困难党员家庭生活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组织结对、干部结对和党员互结等多种形式开展分类帮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有关救济政策,做好经济上帮扶党员与优抚保障体系及社会救助体系的衔接工作。要重点解决好老党员的生活困难,根据“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城镇无固定收入党员和农村老党员,实行定额生活补助;已经实行定额生活补助的,要继续坚持完善;标准偏低的,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关心党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加强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的协调和沟通,为就业有困难的党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服务,特别要重视和关心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中就业有困难的党员,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带头创业。

  5、创设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推广建立勤奋工作敬业岗、服务群众奉献岗“一员双岗”制度,通过党员示范岗、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队伍等有效载体,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实现党员联户、党群联心,通过定人、定时跟踪联系服务,使党的工作延伸到每一户基层群众,真正发挥好党员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根据无职党员能力和特长,设立服务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各种岗位,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模范表率作用。6、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大力挖掘和培育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中的优秀党员,尤其是对那些在平凡岗位上无私奉献,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层党员,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典型引导、典型激励、典型带动的舆论导向。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民好书记”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对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关爱帮助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主要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工作落实;纪检部门要加强党纪政纪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人和事;宣传部门要强化党员教育的职能,健全基层教育培训阵地和组织,大力宣传各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党委其他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切实落实好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各项任务。

  2、加强工作保障。树立统筹意识,充分整合政府、社会、民间的资源和力量,切实为关爱帮助党员工作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党员培训、帮扶资金和基层党建必要的工作支出纳入年度经常性预算。要建立健全组织员制度,各级党委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落实好组织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3、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经常性地对下级党组织关爱帮助党员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关爱帮助党员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营造关爱帮助党员的良好氛围。

  关于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

  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村民(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科学民主有序进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办事有机结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尊重和维护群众的权益,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做到集中民智、尊重民意、为民办事;坚持切合实际、简便易行,既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又符合农村实际和村民生产生活特点,操作性强,效果明显。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村民自治章程、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领取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社员)会议和经村民(社员)会议授权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对外出人口多、村民(社员)会议难召集的地方,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应以村民(社员)代表会议为主,同时要建立村民(社员)代表联系户制度,保证村民(社员)代表会议真正体现民意。

  三、民主决策的程序

  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两种,书面、口头均可。集体提案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提出。个人提案由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本村1/10以上村民(社员)联名或1/5以上村民(社员)代表联名提出。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在本村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员提出提案。提案内容为涉及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解决的热难点问题等村级重大事务。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提案工作一般在年初(年终)或届初进行,提案人在提案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或社员意见,保证提案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在组织届初提案时,要注意把当选村干部的竞职演说内容作为提案及时提出。个人提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

  2、民主议案。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一是拟订方案。对涉及村民(社员)利益的重大事务,由村党组织牵头,通过召开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党员议事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集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拟订初步决策方案。二是公布方案。将拟订的初步方案,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形成方案。村党组织召集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综合村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需提交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并拟定表决方案。四是上报审核。根据规定需报上级审核和村党组织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方案,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

  3、民主表决。村党组织、村委会将经过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的表决方案,提交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结果要形成书面决议,并妥善保存。

  4、公开承诺。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表态,同时列入村干部创业承诺内容。会议后5日内,村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召开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确定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落实计划,并责任到人,组织实施。

  5、监督实施。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全程公开。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干部公开承诺的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要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村民或社员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对决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二是年中汇报。村党组织要召开由村民(社员)代表、党员、队(组)长等参加的创业承诺汇报会,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将各项创业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质询。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结合创业承诺汇报会,组织督查。三是年底述评。结合年终村干部述职评议会,村“两委”和村经济合作社班子及成员对全年创业目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述职,村民或社员代表、党员等与会人员对村干部作出口头或书面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奖惩挂钩。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述职评议活动,组织村民对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进行提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从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规范运作,做到事前公布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或社员意见;事中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群众意见,保证村民或社员全过程参与;事后公布办理结果,接受村民或社员评议监督。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始终,要从合法性、适用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对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指导,保证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让民主决策制度深入农村、深入人心,使参与民主决策成为农村干部群众的自主行为、自觉行动。

  

  关于实施以“三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人才工程”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现就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实施以“三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队伍的素质结构状况,是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因素。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强党员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加快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领导人才和其他各方面人才;有利于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致富群众的能力和本领;有利于各级党组织最大限度地集中各方面人才的智慧和力量,使我们党成为优秀人才密集的执政党。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党员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实施“党员人才工程”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和党员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专业技术和管理骨干”三方面任务,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使我省党员队伍中的人才比重明显增加,结构明显改善,素质明显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实施“党员人才工程”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注重宏观指导。按照管宏观、定政策、促协调、优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党员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统筹推进党员人才队伍建设。

  2、坚持区别情况,注重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相应的培养重点、措施和载体,实施分层、分类指导。

  3、坚持统筹规划,注重整体推进。紧紧抓住党员人才的培养、发展和作用发挥三个关键环节,整体规划,稳步实施。既要突出重点,注重培养优秀群体加快成才、成长,也要兼顾一般,关心和培养一般的党员人才。

  4、坚持解放思想,注重改革创新。注重工作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建立一套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5、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党员人才的动态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党员成才的方向和人才培养的重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

  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精心确定党员人才的培养名单,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有效途径,切实加大对党员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农村,要重点加强对50岁以下中青年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办学历教育、绿色证书、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努力使他们掌握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掌握一到两门农村实用技术,具有初级以上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成为推广实用生产技术的骨干。开展“结对培养”活动,教育引导那些已经成为致富能手的党员,积极向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使其成为带领一方群众发展致富的带头人。

  在企业,要采取集中培训与自我提高相结合、委托培养与定点轮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法,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对企业生产一线的党员,重点抓好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对管理人员中的党员,重点抓好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员,重点抓好技能培训和专业深造,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有条件的企业,要专门建立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的经费,确保列入培养对象的企业党员都能接受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通过政府牵线搭桥、企业出项目、高校和科研单位出科技的形式,加强对企业党员技术人才的培养。

  在社区,要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利用街道党校及社区学校,聘请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离退休干部等担任各类报告员,通过各方齐抓共管,提高社区党员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在教育科研单位,要通过加强专业深造培训,出台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人才的专业水平,抓紧培养一批了解前沿技术、富有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机关,要通过公务员的上岗培训、任前培训、知识更新和学历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公务员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廉洁从政的素质和能力。

  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培养对象的实践锻炼,采取上挂、下派、外派、轮岗等方式,通过组织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重要课题研究、重大工艺改革等途径,深入开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继续选派优秀党员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下派科技特派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建立实践培训基地等,不断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推广“导师帮带制”,组织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与重点对象开展结对帮带,提高党员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百万党员创业富民”活动,完善党员创业服务机制,建立党员创业联系帮扶制度,激发广大党员的创业动力。

  四、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

  认真贯彻《浙江省2005—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把吸收优秀人才入党列入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党员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要明确培养发展重点,农村主要是把优秀的非党员村干部、种养能手、实用技术人员、各类能工巧匠、外出创业人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企业要侧重把生产经营的技术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新社团组织要重点把业务和管理骨干发展为党员;社区要重点把优秀社区工作者、就业再就业典型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党员的重点要放在党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等优秀群体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力争使高校大学生党员数量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12%左右。

  全面推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党组织“选优”的“三推一选”党员发展新机制,拓宽党员发展视野,努力把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优秀人才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适时把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爱才兴才聚才的堡垒。对各类优秀人才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改进培养教育方法,通过落实联系人结对培养、党校集中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人才流动性强的特点,扩大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注意做好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继续教育、考察、管理的衔接工作,防止人才在流动中流失。积极推行外出创业人员“双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依托流入地党支部和流出地党组织培养外出流动人才入党,为外出流动人才开辟有效入党途径。

  五、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技术和管理骨干

  坚决摒弃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把实践作为发现和识别人才的根本途径,努力把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人才培养成各级各类技术和管理骨干。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资源共享型的党员人才库,促进党员人才资源的合理调配使用。

  在农村,要建立健全村后备干部队伍,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任机制,尽可能多地使党员中的致富带头人成为村干部、村民代表或村民组长。各级党委要每年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在企业,要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加大党员人才竞争上岗、内部轮岗、横向交流的力度,使党员人才在流动中找到个性特长与工作岗位的最佳结合点,让人才的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要从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推荐考察机制,加强企业党组织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方案的制订、考察推荐和人事安排的讨论决策,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决策层党员在讨论决策中的推荐、把关作用,努力把党员中的经营技术人才培养、推荐成企业经营管理骨干,提高党员在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的比例。

  在教育科研单位,要注重从优秀党员人才中培养推荐科研项目负责人、教育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不断提高党员在“新世纪151人才”、“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和“两院”院士中的比例。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党员人才工程”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列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三级联创”、“先锋工程”考核内容,做到工作部署、落实责任、检查考核同步推进。要重视改善党员人才培训服务的基础设施,建立多元投入体制,采取财政专项资金补一点、党费拨一点和党员自愿助一点的办法,保障党员人才培养经费。每年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党员人才工程”建设专项经费。省委组织部每年从省管党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推动“党员人才工程”的实施。市、县(市、区)党委也要从留存党费中安排一定的“党员人才工程”建设资金。

  2、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地要在全面调查分析党员人才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明确加强党员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准确把握“党员人才工程”的总体要求,针对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党员的分布、行业性质、个性特点等,分门别类地对各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具体的要求,制定落实党员人才发展培养方案及措施,促进党员人才队伍在我省不同产业、地区、城乡之间形成合理布局。

  3、健全机制,营造环境。各地要建立以政府激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大力表彰和奖励优秀人才,真正体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在全省范围开展“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爱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建立健全关心帮助党员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的事业对人才的吸引力。相关部门、单位要为党员成才和创新创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资金信贷、市场拓展、政策扶持等各项优惠措施,营造鼓励党员人才干事业、支持党员人才干成事业、帮助党员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党员成才和发展优秀人才入党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进“党员人才工程”的顺利实施。

  4、加强督查,抓好落实。要建立党员人才工作责任制,加强目标考核,确保党员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党员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党委每年都要对实施“党员人才工程”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各地也要认真组织自查,并经常分析研究“党员人才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制定对策、改进方法,确保“党员人才工程”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