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委发〔2006〕5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的要求,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入开展“活力和谐企业”建设为着力点,立足于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稳妥推进,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目标是:相对固定职工100人以上的或相对固定职工50-99人且营业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于2007年10月前全部建立党组织;2007年底前,其他相对固定职工50-99人的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基本建立党组织,相对固定职工30名以上的企业60%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20名以上的企业50%有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
二、主要措施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必须立足于温州实际,采取有力举措,强化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推进。
1、深入排摸,全面掌握党组织组建情况。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本地本辖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尤其要全面摸清30名职工以上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党员数、“隐型”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及业主对党组织组建工作态度等,逐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党建工作情况档案,实行台帐管理。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党组织组建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扎实推进这些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2、加强引导,充分调动企业主配合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的积极性。要注重做好企业主的思想工作,加大《公司法》的宣传力度,把《公司法》第十九条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政策法规向企业主说明白,把组建党组织工作的目标和宗旨向企业主说明白,把“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的目标内涵意义说清楚。要通过实施领导干部谈心、挂钩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组织业主现身说法等形式,使企业主充分了解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对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让企业主在思想上真正重视、在行动上自觉支持。同时,要把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与支持力度作为评先评优、社会职务安排等的重要依据。
3、分类指导,运用灵活多样方式设置党组织。要坚持从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人数及其构成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单独组建为主,联合共建、社区联建、后备补建、行业托建为辅,因地制宜地设置党的组织。对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要采取单独组建方式及时组建;对没有党员或党员人数不到3名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挂靠、引进党员职工、迁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方式组建;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并通过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为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要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在工业商贸区域、农民工集居地、“两新”组织集聚的街道社区等建立区域性综合性党组织,整合党建资源,实现组织共建、党建共管、设施共享。
4、夯实基础,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要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加快党员发展的速度。要将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一线优秀员工、生产经营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才上。对有一定数量员工而没有党员或党员偏少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全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要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隐型’党员梳理”活动,加大“隐型”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力度,增加企业党员的数量。要认真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活动,通过普查、函调、外调等途径,掌握流动党员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教育流动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接转组织关系,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综合性的流动党员服务中心,以此为依托,为流动党员迁转组织关系、开展活动等提供服务。
5、着眼指导,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的选派力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使党的工作深入企业。要坚持通过组织选派、公开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的选派力度,帮助指导做好组建党组织等党的各项工作。对职工50人以上且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企业,实行“一企业一指导员”制度,并采取“一企一策”加以组建。对职工49人以下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重点指派党建工作联络员,联络员的选派实行一人单联与多联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主要负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6、配强干部,推进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选配工作,通过内部选优、上级选派、社会选聘、双向选择等途径,择优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加强非公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建设,为选配企业党组织书记提供人员储备。同时,要积极为党组织书记全面开展好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点企业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建立“一个党组织一份档案,一名书记一份档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双向互动机制”,督促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使企业党组织书记享有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待遇。要加强对企业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党组织书记的业务培训,上级党委每年要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普遍培训1次。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1、强化职责。各县(市、区)委、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是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要具体承担调研指导、督查推动和帮助组建的职责;乡镇、街道等覆盖单位党组织作为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要直接承担深入基层逐家排摸、因地制宜落实措施、分类指导抓好组建的职责。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可行计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同时,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2、齐抓共管。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做好具体实施中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工商、税务、劳动、生产安全、环保、质检等管理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共同抓好组建党组织工作。
3、树立典型。要深入挖掘一批重视、支持党组织工作的企业及企业主,一批在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企业党组织书记,认真总结经验,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为全面推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考核。要把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作为年度县(市、区)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评比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要建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每月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有关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及时进行汇总并通报,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大的地方和部门,要采取措施,限期改进,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
主题词:非公党建 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