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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创优评星制度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7-08-22 16:10:51 字体:

  关于建立创优评星制度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

  (2007年4月24日 温组发〔2007〕118号)

  根据全国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浙组〔2007〕18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温委发〔2003〕95号)要求,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创优评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创建工作,积极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建设“三个温州”、实现“三次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核原则。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好”内容,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相应星级。“五星”农村基层组织对应“五好”农村基层组织。

  2、坚持动态定级原则。每年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标准,不搞平衡照顾,未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不予评定相应星级,要求其继续创建。“五星”农村基层组织是创优评星的最高级别,起着示范作用,严格把关,确保达到要求。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评星对象的基础条件、经济人口规模等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统筹规划、分类创建、整体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工作方法

  1、评星对象:全市所有乡镇党委、村党组织。

  2、评星标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新形势下农村党的建设和农村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具体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等5项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每项考核内容以百分制计,达到80分的得1星,5项考核内容得分都达到80分的得5星。

  3、评星程序。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1)“五星”乡镇党委。乡镇党委申报,各县(市、区)委考核定级、并在本县(市、区)公示3日,经市委组织部验收后报市委审批公布;(2)“五星”村党组织。村党组织申报,乡镇考核定级、并在本乡镇公示3日,经县(市、区)委组织部验收后报县(市、区)委审批公布。(3)“四星”及以下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4)“四星”及以下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

  4、创建规划。各县(市、区)在全面评估本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5年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从2008年开始,“五星”乡镇党委和“五星”村党组织年度创建名额及创建名单每年年初上报市委组织部;2007年创建名额以2006年底各地上报的数字为准。

  四、结果运用

  1、星级评定结果与党建考核评先挂钩。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五星”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对其相关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五星”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达不到年初创建目标的县(市、区)一般不能评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被评定为“三星”及以下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当年一般不能被评为年度考核先进,两年内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实行升级表彰、降级通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对升级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降级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五、其他

  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创优评星,是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力抓手,直接关系着我市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地要从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创优评星工作。

  各地要认真抓好2003年至2006年已达到“五好”创建要求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复评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星级评定。同时,对近几年来“先锋工程”建设和“三级联创”活动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书面总结材料和2007年“五星”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创建名单于5月15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

  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考核内容和主要指标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07年4月日

  附:

  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考核内容和主要指标

  一、乡镇党委考核内容和主要指标

  1、领导班子好

  (1)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政治立场坚定、敏感性强。

  (2)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强,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好,班子精诚团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4)党委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形象佳,熟悉党务和农村工作。

  (5)班子成员年龄梯次、学历结构、专业配备合理。

  主要指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3以上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学习不少于12天;班子成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无瘫痪3个月以上的村党组织和半年以上无党组织负责人的村,无宗族势力和邪恶势力把持村务的村。

  2、党员干部队伍好

  (1)深入实施以“三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人才工程,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2)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干部教育、考核、选拔等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骨干带头作用充分发挥。

  (3)按照规划和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到位。

  (4)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健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措施有力。

  主要指标:乡镇机关干部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60%;新发展党员符合有关要求,没有3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员教育师资、阵地、经费、时间有保证。

  3、工作机制好

  (1)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乡镇机关运行和管理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3)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健全,村级组织建设成效明显。

  主要指标:乡镇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乡镇干部述职评议制度、乡镇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乡镇农村指导员专职化制度等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列入预算。

  4、新农村建设业绩好。

  (1)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路子有效。

  (2)组织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发展效益农业;建立农业示范服务基地或中介服务组织,并发挥好辐射和带动作用。

  (3)乡镇、村两级经济实力较强,农民收入较高、生活较宽裕。

  (4)公共服务、道路交通、镇容村貌、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较完善,乡风文明,治安良好,社会稳定。

  主要指标:乡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或增幅居本县(市、区)上游水平;年集体经济固定收入1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无未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被通报的事例。

  5、农民群众反映好

  (1)乡镇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和谐。

  (2)乡镇党委、政府做决策、办事情,能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政务公开透明,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

  (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健全,《民情日记》、办公无休日、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主要指标: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5%;村民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0%的村占所辖村总数的1/2以上。

  二、村党组织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好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村两委关系协调,村两委班子团结坚强,村两委成员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2)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健全,运转协调。

  (3)党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4)村党组织书记讲奉献、懂经济、会管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2、党员干部队伍好

  (1)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好;党员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维稳保平安方面作用明显,村级后备干部做到一职一备。

  (2)村干部自觉参加学历培训、岗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较大比例;45岁以下农村党员普遍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或劳动技能。

  (3)发展党员工作正常、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稳定,未出现3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无妇女党员、党员严重老化和违规发展党员等情况,《流动党员活动证》登记发放及时。

  3、工作机制好

  (1)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

  (2)以村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务管理制度健全。

  4、新农村建设业绩好

  (1)经济发展思路切合本村实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措施有力。

  (2)村级集体经济保值增值机制有效,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3)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量或增幅居本县(市、区)行政村上游水平。

  (4)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较完善,村容整洁、乡风文明。

  5、农民群众反映好

  (1)村干部自觉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措施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

  (2)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农民负担未超过有关规定。未发生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现象。

  (3)村党组织受到群众拥护,威信较高,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0%。

  三、“五星”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一票否决事项

  1、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主要指标: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或村两委成员是否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现象。

  2、社会治安情况

  主要指标:是否有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3、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主要指标:上级计划生育责任制指标是否完成。

  4、安全生产情况

  主要指标:是否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四、说明

  1、乡镇党委考核主要指标系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可自行增设其他指标;评分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执行。

  2、村党组织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