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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5-06-03 10:28:00 字体: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不断提升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全面改善,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单位开展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以下简称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评议活动,使市直各单位和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破解“三大难题”、打好“三场硬战”,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为全局观念、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围绕以上内容由评议人员对各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5个档次: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市直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单位。为保证评议结果的公正性,根据参评单位的职能、为社会群众服务的方式和程度等因素,将评议对象分为评选单位和评议单位。评选单位是指在评议活动中参加综合评价的测评和排位的单位;评议单位是指在评议活动中参加综合评价的测评,但不参加次序排位的单位。评选单位分为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和党群部门四个类别。

  四、评议组织

  评议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评议人员分七个层面:一是市四套领导班子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二是市第十届人大代表;三是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四是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和效能建设特邀督察员;五是县(市、区)四套班子及部、委、办、局负责人;六是企业代表;七是市民代表。

  五、评议程序

  1、制定方案。遵循科学性、公正性、群众性原则,在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对评议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3、实施评议。评议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进行,次年1月公布评议结果。市效能办依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投票、数据统计、意见梳理及反馈等工作。

  4、公布结果。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规则,计算出各参评单位评议得分,并对参评单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次序排位,按事先确定的比例列出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名单,提交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常委会确认通过,由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最后在新闻媒体公布。

  5、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社会各界评议反馈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市效能办要对有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在开展满意和不满意单位评议过程中,各部门要开展评议机关工作人员活动,评议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实际,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实施。被评为不满意的机关工作人员,报市人事局备案,并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人事局组织进行离岗培训。

  六、奖惩办法

  对评为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增发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连续三年被评为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奖牌。

  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扣除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七、监督机制

  对评议活动中评议表的发放、回收、拆封、统计等事项由公证机构实施监督,并对评议结果出具公证书;纪检(监察)部门和各评议层面牵头单位对评议过程进行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评议活动的舆论监督工作。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评议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破解“三大难题”、打好“三场硬战”,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深化机关“效能革命”的重要措施,市直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开展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依靠群众,公正公开。评议活动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确保评议活动的公正性。

  3、落实整改,推动工作。开展评议活动,目的在于转变机关作风,推进效能建设。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重在过程、重在创建、重在整改、重在提高”的要求,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建立健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把争创满意单位与努力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

  4、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评议活动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权利和市直单位的切身利益。市直属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别要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市效能办和其他参与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工作秘密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进入实施评议阶段,评议对象一律不得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告式的自我宣传,不得组织可能影响评议公正性的座谈、检查等活动,不得拉票影响评议人公正评议。对存在违反上述评议纪律行为的单位,由市效能办对该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该单位不得评为满意单位。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县(市、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附:温州市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 温州 市委

  温州 市人 民政 府2005年 4月 25日温州市社会各界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实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全面改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市直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单位。参评单位共有85个。鉴于参评对象的不同情况,分为评选单位和评议单位。

  (一)评选单位(71个)

  1、社会服务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20个):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信访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政府部门(29个):市府办、市档案局、市文明办、市发计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外事办、市侨务办、市法制办、市体改办、市人防办、市打私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协作办、市招投标办、市供销社、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市安监局。

  3、人大、政协机关及党群部门(22个):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农办、市委台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

  (二)评议单位(14个)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机关工委、温州电业局、市邮政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海关、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分全局观念、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6个方面。评议结果设5个档次: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同时设“不了解”一项。评议人员根据评议内容对各参评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评议定档。

  三、评议人员的组织

  评议人员的组织按以下分工负责:一是市四套领导班子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分别由市委办和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二是市第十届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办公室牵头负责;三是市第八届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分别由市政协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四是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和效能建设特邀督察员,分别由市老干部局、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五是县(市、区)四套班子和部、委、办、局负责人,由各县(市、区)委办牵头负责;六是企业代表,由市府办、经贸委和统计局牵头负责;七是市民代表,委托市城市调查队组织。

  各牵头单位要在7月前做好评议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8月初将各层面评议人员的名单报市效能办。市效能办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名单进行甄别审核,严格遵循一人一票原则。为避免出现一人多票现象,按照评议层面的顺序明确评议人员所在层面,建立评议人资料库。进入评议实施阶段,由市效能办在评议人资料库中随机抽取参加评议的人员。

  四、评议计分方法

  1、档次分值:对“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赋予“100、80、60、40、20”分值,计算出各单位各评议票得分。对“不了解”项不计入统计数。

  2、权重和调整系数设置:采取差别权重方法。根据参评单位的分类,分别设置各投票层面的权重和调整系数:

  3、得分计算:总分为100分,统计及计算步骤为:

  第一步:计算出各参评单位在各层面的满意率、比较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太满意率和不满意率。各层面满意率=满意票数÷(投票数-弃权票数);各层面比较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不太满意率和不满意率的计算公式以次类推。

  第二步:加权计算出各参评单位平均满意率、平均比较满意率、平均基本满意率、平均不太满意率和平均不满意率。

  平均满意率=∑(各层面满意率×各层面权重)×100%;平均比较满意率、平均基本满意率、平均不太满意率和平均不满意率计算公式以次类推。第三步:计算出各参评单位评选得分。

  评选得分=100分×平均满意率+80分×平均比较满意率+60分×平均基本满意率+40分×平均不太满意率+20分×平均不满意率。

  第四步:计算出各参评单位综合满意率。

  综合满意率=评选得分×调整系数。

  五、评议结果的产生办法

  对评选单位,按综合满意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序列前5名的单位为满意单位,排序列最后2名的单位为不满意单位。对评议单位,按同样的方法进行测评,统计计算得分,但不参加排序。评选评议结果提交市机关“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常委会确认通过,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