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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的公示
来源: 日期:2022-12-19 18:44:00 字体:

  根据温州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本级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的通知》(温评协办函〔2022〕13号)文件精神,经所在单位推荐、各牵头单位审核、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定中共鹿城区委组织部等200个集体、潘海雁等300名个人为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现就拟通报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通报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温州市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部门: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办

  举报受理电话:88961172

  电子邮箱:wzswrcb@163.com

  地  址:温州市温州市绣山路321号1号楼1057室

  邮  编:325000

  附件:1.温州市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拟通报表扬名单

  2.温州市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拟通报表扬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