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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再出台激励关爱举措:及时表扬疫情防控工作先进者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20-02-06 20:51:39 字体:

  即日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市县将予以及时表扬,并配套相关关爱措施。据悉,开展及时表扬工作,是贯彻我省激励关爱疫情防控先进八项举措的一种具体做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及时表扬工作坚持“注重导向、实事求是,一事一奖、绩优即奖,坚持标准、分类表扬”的原则,主要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扎实工作、默默奉献,或者有突出事迹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及时表扬的标准条件提到:先进党组织要政治立场坚定,在疫情防控中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快速响应、担当作为,推动各项防控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防控成效明显,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泛组织动员群众,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先进党员干部要坚持冲锋在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主力军作用发挥明显,能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据介绍,推荐方法原则上按照组织隶属关系,由相关基层党组织及时向上级提出申请。其中,第一批表扬对象,由各县(市、区)委、省级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市国资委党委,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及其他在温高校党委于2月6日上午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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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严格审核把关后,市委组织部将对推荐对象进行比选,择优选取先进典型,予以通报、及时表扬。市委组织部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对受表扬对象进行慰问,落实专门待遇保障。可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奖励标准,从拨付的专项党费和红色基金中给予经济奖励;疫情防控结束后优先安排疗休养;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党内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倾斜。其中,对村(社区)干部,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对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选聘上予以优先考虑,在市县各类人才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发展入党,不受指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