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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启动对问题整治不彻底的严肃问责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18-05-16 10:42:00 字体:

  即日起至9月底,我市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将开展无告知检查,对“三资”管理认识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开展集中整治是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壮大的一项重要举措。整治重点主要是“五严五规范”,包括:严禁“白条入账”;严管村级老年协会;严控非生产性开支;严查村级不规范合同;严整“账实不符”问题;规范村集体资产交易;规范村级会计核算;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村级工程招投标;规范村级财务公开。

  其中,针对非生产性开支,整治工作提出要实行“八严禁”。即,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严禁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村集体经济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村民福利等行为;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宴请招待到村开展公务活动的机关工作人员,落实村级公务“零招待”,村级公益事务、商务招待支出限额制等。

  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将开展村级资源承包、资产租赁情况检查,发现没有签订合同的,一律按照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行补签。逐村开展村级资产清查核实,8月底前清查核实情况经驻村干部、村书记、村监会主任签字确认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2012年以来的省级发展村级物业经济专项资金、扶持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等,查清每项资金去向和成效,逐个项目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开展村级工程项目承包情况检查,对达到规定标的额但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的,一律从严问责处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有关机关部门依法处理。

  据悉,各县级组织、农业部门将经常性到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专项治理任务不落实、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限期整改。(记者  姜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