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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事项申请
来源: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7-09-12 17:21:59 字体:

  市本级ABCDE类人才服务事项由市委人才办直接受理。县(市、区)、产业集聚区ABCDE类人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才办提出申请,人才办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意见,6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超过县(市、区)权责范围的,应在受理日起7天内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理完毕。对ABCDE类人才提出的确实急需办理的事项,如聚英家园申请,子女转学等,可直接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绿色通道”落实解决。

  一、聚英家园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到温州党建网或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申报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向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申请表》。(2)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才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配偶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5)婚姻状况材料。

  2、联合审核。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资料的初审,市住建委负责对人才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市委人才办对人才资格进行认定。审定后,市委人才办和市住建委联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签约入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聚英家园租赁管理办公室与申请人、用人单位签订《温州市聚英家园租赁合同》,并提供《入住通知单》。申请人凭《入住通知单》7日内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租金。

  二、购房补贴

  1、申请。登录http://122.228.31.166/Login.aspx,如实填写《温州市区高端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1)《温州市区高端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婚姻证明材料;(3)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4)相关购房手续和证明材料;(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6.其他材料。

  2、初审。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在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市属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区属单位报区级人才办。

  3、核定。市、区人才办负责对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人才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初步名单。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齐,没有补齐的,视同放弃。初步名单经市委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形成高端人才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

  4、公示。将高端人才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领补。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和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房保障部门签订《温州市区高端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并指定领取补贴专用银行帐号。按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三、租房补贴

  1、申请。登录http://122.228.31.166/Login.aspx,如实填写《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1)《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2)学历证书或人才资格相关证明材料;(3)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4)本人、配偶和家庭成员身份证;(5)婚姻状况材料;

  2、初审。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在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市属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区属单位报区级人才办。

  3、核定。市、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认定;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人才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齐,没有补齐的,视同放弃。经审查无异议,形成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

  4、公示。将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领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原则,自行向市场承租住房,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租金先行全额缴纳,租赁合同报经辖区房管部门备案后,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于协议签订后的每季度末,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租赁补贴。

  四、子女入学

  1、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第一志愿学校所在区与其户籍所在区、工作所在区一致的,直接向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所在区人才办负责人才资格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跨区申请入读的,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申请。申请入(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温州市区人才子女就读报名登记表》。(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浙江红卡)、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3)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4)工作证明材料。(5)转学还需提供现就读学校转出证明等资料。

  2、人才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照顾解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将人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发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人才政策予以照顾解决。

  五、高层次人才“一卡通”申领

  1、申请: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申领表》;(2)ABCD类人才称号或荣誉证明材料;(3)在温工作证明材料。

  2、审核。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

  3、发放。审核通过的,通知本人领取或以寄送方式送达人才本人。

  责任处室: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8896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