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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推出“十条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温州日报 日期:2017-09-01 10:27:00 字体:

  当前之温州,优化营商环境是绕不开的一道发展命题。

  答好这道题,全市各级干部该如何先行表率,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怎样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8月30日,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十条举措》,要求从实施专项考察考核、开展干部跨条块跨部门交流、开展党员干部“七不”承诺、实施容错免责等十个方面,着力发挥组织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加油“助跑”,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当好保障队和先行军。

  昨天,记者撷取《十条举措》中的三对关键词,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关键词

  专项考察与常态交流

  让干部绷紧主动作为的弦

  《十条举措》提出,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梳理确定涉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职能部门,以“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为重点,适时驻点开展干部专项考察。涉企涉商涉审批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单位负责人推进相关工作的专项考核。“干部专项考察能及时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专项考核则从企业、服务对象、回归温商等角度进行了解。”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考察考核结果将纳入干部干事档案和日常表现大数据台账,作为干部评优评先和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十条举措》要求,适时开展市县之间干部“大交流”、市直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中交流”、机关单位内部轮岗“小交流”,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部门跨领域交流。据介绍,这样做的目的是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解决执行力不强、“为官不为”“中梗阻”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对因工作作风问题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经举报被查实的干部,将坚决予以整顿式交流,倒逼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优化服务环境。

  为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十条举措》还提出在全市干部中开展“提效能、优环境”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增强干部“主动靠前”的意识。

  关键词

  带头承诺与党建巡查

  责任层层压实到改革一线

  “不打招呼拉生意、不搭暗股干股、不故意刁难、不吃拿卡要、不恐吓威胁、不久拖不办、不插手干预经营”……《十条举措》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七不”承诺,自觉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七不”承诺进行自查自纠,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报问题并整改到位的,按照管理权限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对隐瞒不报、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的,发现后一律严肃处理。

  《十条举措》还提到,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党组织要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推进举措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固定主题党日内容。对不利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这些情况都要列入基层党建日常巡查范畴,作为各地各单位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内容。

  “庄重承诺、开展巡查,目的都是把责任压实到干事一线,压紧在党员干部肩头。”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据介绍,《十条举措》还以完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红色直通”机制、推广“一窗受理、一条龙代办、一对一挂钩联系、第一时间回应”人才服务模式等举措,凝聚多种“红色力量”共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关键词

  有责必问与容错免责

  督促干部守规矩也敢担当

  《十条举措》提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出现过失过错的,根据《温州市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经组织认定给予容错免责,不予追责的干部本人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选拔任用时不受影响,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干部考核时不作为负面评价的依据,干部所在单位在相关工作考核中不予以扣分。

  同时也提到,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干部的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及组织调整等手段,对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中有“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实行“不作为、乱作为”单位和干部专项通报,强化曝光力度。

  “既要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要严把规矩的‘戒尺’,从严从重惩戒损害改革、破坏营商环境者,绝不容许跨雷池半步。”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在督促党员干部守规矩、敢担当之时,全市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也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扎实开展自身效能革命,为护航“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当好表率。(记者姜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