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咨询服务电话:0577-12371   组织系统举报电话:0577-12380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党建   ->   党建综合   ->  正文
带头为负责者负责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01-23 16:14:48 字体:

  杨静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组织部门承担着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要带头“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坚持事业为上。选拔干部必须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就要下大力气选拔培养什么样的干部,坚决打破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不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组工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公道正派,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围绕事业发展需要,把那些德才兼备、勇于担当、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注重日常分析研判。“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关键是要把担当者、负责者准确识别出来,但真正了解掌握一个干部,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何识别?既要看干部在一时一事上的具体表现,更要分析研判干部的一贯表现,特别是看干部对重大问题的立场、对待群众的态度、对待工作的责任意识、打开局面的能力等。要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信息库,对每名干部精准画像,通过常态化分析,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

  完善激励机制。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爬坡过坎、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也已经进入深水区。完成这些硬任务,必须拿出勇于担当的魄力、攻坚克难的勇气。对那些遇到问题就摇头、碰到困难就摆手,明哲保身、碌碌无为的干部,必须坚决调整下来,让那些日常工作顾虑重重、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干部受警醒。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以支持干事、鼓励创新、保护担当为目标,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分清哪些错可以容,哪些错不能容,给予担当者一定“试错权”。要在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的前提下,宽容干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为事业担当者加油撑腰鼓劲,为改革促进派解除后顾之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集聚改革创新的正能量,真正在干部队伍中形成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的新风气。(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