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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温州党建 日期:2015-07-06 11:11:21 字体: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须为选调范围内的公务员,且录用为公务员满3年(2012年7月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中共党员。

  (六)文字功底扎实,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

  二、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502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公务员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获奖证书、2012年以来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或信息刊物上刊登的文字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和复印件各一份。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予开考。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502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场。

  (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龙湾区委组织部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40%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评价。按笔试、面试折合分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的2:1的比例确定评价对象。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以1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察组考察情况和应试者的学历、经历、奖励、年度考核、任职情况、综合文字等综合素质进行打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党建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6606(区委组织部)

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3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