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模范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温委办传(2011)192号〕精神,经过宣传发动、分组分级推荐、组织联评、征求意见、考察等环节,并经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初定了95位候选人选。现予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来信、来电和来访。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月4日起到1月10日止,共7天。
4.市第二届“模范公务员”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管理中心647室),受理电话:88967825、88967810。
温州市第二届“模范公务员”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