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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实施驻联村干部“二四六”工作机制
来源:温州党建 日期:2008-08-05 10:43:20 字体:

  一是把握“二个环节”。严格把握好驻联村干部委派和考核关,充分尊重基层群众意见,明确奖惩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各乡镇委派驻联村干部时,实行驻联村干部和联系村双向选择制;驻联村干部考核实行双重考核制,年终须接受联系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的考评,对基层党员群众满意率低于70%或不满意率高于30%的,责令整改,并相应扣发一定额度的年终目标考核奖。

  二是做好“四制作业”。下村日记制,写好民情日记,深入基层群众,做到老党员、困难户、工商企业户、种养殖专业户等必访;四必到制,做到联系村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必须到场;月汇报制,乡镇党委每月定期听取各驻联村干部汇报联系村重要工作;小组调研制,成立以驻联村干部为组长的课题调研小组,针对联系村发展遇到的热、难点问题,每年撰写一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上报乡镇党委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是落实“六大职责”。立足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主制度监督、组织建设督导等六大内容为驻联村干部主要职责,严格组织纪律,强化工作督查,促使驻联村干部全力投入指导、帮助和督促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加快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步伐。(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林生祥供稿)